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第五章 管理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村级河(湖)长履行义务时应当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样式,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作和发放。工作牌应当包括村级河(湖)长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巡查保护水域等基本信息。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