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驾驶出租车拒载、甩客或者故意绕行欺骗乘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