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湾长制规定第九条有效湾长制工作机构主要承担下列湾长制的日常实施工作:(一)督促、协调落实湾长确定的事项;(二)组织编制海湾管理保护方案,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三)协助湾长做好巡查海湾工作,准备相关巡查资料,协调安排相关检测事宜;(四)开展湾长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湾长制日常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