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或者限制重型柴油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