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或者限制重型柴油车通行的区域。

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