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和相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

排放检验设备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强制检定。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