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适用本条例。

县(市)、上街区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