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检验。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