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促进第十七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便捷通道,为区内登记设立企业的资金进出和结算等提供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