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燃气行业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引导燃气用户节约用气,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