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支持用能单位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设备融资租赁等市场机制推动技术改造和更新,降低能耗,节约能源。

鼓励企业参与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推进节能市场化。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