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节能工作协作机制,实行节能统计、税收优惠、监督管理等信息共享,提高节能工作效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