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覆盖县、镇、村(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健全镇级环境保护机构职能,设置村(居)级环境网格员。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