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