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可以通过给予福利待遇、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多种方式,对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