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鼓励、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科技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筹需要建设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种业基地,加强产学研创新协作,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与推广。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