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有效开发区管委会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并按照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决定人员聘用和薪酬标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