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制定涉及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专项规划以及按照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