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废止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