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拒不执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的用水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