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十九条有效合作区禁止开办下列项目:(一)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和造成资源、能源浪费的;(二)污染环境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健康而无切实有效治理措施的;(三)国家禁止开办的项目。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