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已修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科技等行使职权所必备的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