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条已修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