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章 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用于防汛指挥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特种车辆标志牌;在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紧急任务期间,该车辆优先通行,并在通过收费的道路、桥梁和隧道时,免缴通行费。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