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族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