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博物馆应当向公众开放,并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国有博物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和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参观实行免费制度。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