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博物馆以及其他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展示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