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以常务委员会的名义及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