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技术经济合作。民营科技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在境内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也可以在境外兴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销售网点。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