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五章 保障条件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综合性运动会的训练、竞赛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