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四章 体育产业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