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向公民传授体育健身知识、技能和方法,组织公民进行科学文明的健身活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