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户籍关系在本村的常住人员。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