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