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止疫病的侵害和传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