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各级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25人的基层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