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急诊患者需要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提供所需血液,再限其补办用血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