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因玩忽职守致使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 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