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给 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