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各级司法机关严格行使司法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