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第二章 乡镇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第十三条已废止乡镇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或民主参与。企业决定职工工资、福利 、安全生产、劳动 保护、社会保险等重大事项时,必须事先听取企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的意见和 建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