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殡仪服务单位埋葬遗体或者骨灰超出占地面积的, 由市殡葬管理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死者亲属埋葬遗体或者骨灰超出占地面积的, 由市殡葬管理处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