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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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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水经营
第二十五条
有效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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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