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九章 变更、解散与清算第九十三条有效清算结束,清算组织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报股东大会确认。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4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