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各方面的立法建议,统一研究、协调论证,提出立法规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