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村饮用水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