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第四章 河道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松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设置的障碍物或者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设障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