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松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