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科学考察、拍摄影视片,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按风景名胜区的规定进行,不得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