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饮用水水源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应急物资。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