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协作机制。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